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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保养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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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保养电梯曳引钢丝绳的无损检测与润滑维护,电梯保养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梯保养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电梯保养合同范文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保养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坐落于 的 部电梯委托乙方维修保养。奥菱为客户提供维护保养的期限于 此存有异议,须于合同服务期满的二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为保证上述电梯能经常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双方依下列条款签订电梯保养合同。

  (一)乙方负责

  (1)定期保养服务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安排维保人员至少每十五天一次的例行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向甲方提供由保养人签字的保养报告。

  (2)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接到报修报告后,乙方将迅速派遣维修人员到场修复。

  (3)周年检查及年审

  乙方协助甲方通过政府部门之年审并取得安全使用证,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4)填写维修记录乙方负责将所有工作内容,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件等详情记录在保养记录簿内,乙方只承认登记在记录簿上并由甲方人员签名确认的故障记录。

  (5)甲方授权工作乙方为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及处理,认为有必要进行因任何原因包括正常磨损在内导致的修理及更换零件时,应征得甲方同意,零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未按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乙方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不负责之项目

  (1)不负责安装后增设额外之设备,如需增加、减少任何设备或功能及因政府条例引致之任何更改,乙方将另行收费。

  (2)乙方不负责维修该机之各项装饰。

  (3)乙方对火灾、爆炸、盗窃、恶意破坏、第三者之疏忽或恶意行为 ,不正确使用、火灾、风灾、罢工、暴乱、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或其它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所引致该电梯或其任何部分之损坏不负责任。

  (4)乙方负责整个电梯的所有部位的维修工作。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需经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确定责任。

  (5)因非奥菱的责任导致的电梯设备丢失、损失、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客户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奥菱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或未能及时授权乙方进行处理,则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甲方取消本合同,在该上述期限内失修而受到一切损失或意外,乙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负责之项目

  (1)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通风、故障报警装置系统安全可靠,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机房及通道应有照明。

  (2)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3)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4)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按使用操作说明书管理电梯及指导乘客正常使用电梯。

  (6)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对电梯进行更换设备、增减功能、更改线路等。

  (7)按时付款

  甲方必须照条款之规定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

  (四)合约之终止

  (1)任何一方如无正常理由,不得随意终止合约,若确有正常理由并有充分证据者,需终止合约时,则必须于一个月前以书面通知对方。

  (2)若乙方因非甲方的原因 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仍未履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其它: 付款周期 个月,分 期支付,首期款即人民币 元 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以后各期保养费均应在各付款周期的第一个月的 日前支付。

  (七)本合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各存一份。

  签约双方

  客户名称 天津奥菱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客户代表: 奥菱代表: 客户盖章: 奥菱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梯保养合同范文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半年内支付全部的合同金额。

  (二)支付方式: □现金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电梯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电梯维保单位年度自检报告;

  (13)上年度的定期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臵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9、对由于不按照电梯安全使用要求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1、每台电梯每15天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12、对电梯维护保养作业过程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保护法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电梯维保合同样本 电梯维保合同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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